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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 管 简 报

 

[2008]3(总第72期)

              

“大城管”新理念催生城管新模式

梅州市城监支队正式编制160人,管理160多平方公里的规划区,管理近40平方公里的城市建成区,是全省人员最少,人均管理城区面积最多的市级支队。

2007年上半年,市城监支队划归新组建的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为整合城市管理监察职能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提出的规划监察要做到“建成区不再失控违章违法建设,主要街道不再出现违章搭建”的“硬指标”要求,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金元同志的直接领导和区委、区政府以及市公安、法院、建设、规划、国土等市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市政公用局及下属城监支队领导班子化压力为动力,解放思想,迎难而上,敢为人先,以“大城管”的理念,以城管要“敢得罪人”,“公平公正得罪少数人是为了不得罪大多数人,最后不得罪人”的新思维,大胆改革创新城市管理执法,推出新做法,建立新机制,创造新经验,从而使城区规划管理取得了可喜的新突破。

新理念、新思维带来新机制,新机制带来新作风,新作风带来新成效。据统计,去年5月至今,拆除违法建筑86户,面积约7200平方米;处理违法临时搭建88户,面积约2400平方米,基本上遏制了违法建设和违章搭建的势头,特别是重点区域违法建设和违章搭建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有力地维护了城市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仅东堤改造工程和江南东片人居环境改善工程项目就可为政府减少不应赔付的拆迁补偿款1000多万元。

一、树立新理念,开创新机制

为完成市委、市政府的重托,市政公用局及支队领导班子通过调研,提出着力抓好二个创新:

(一)创新城管理念。理念就是灵魂,就是指针,有好的理念才有好的机制和作风。

1、做城市“大管家”的大城管理念。针对以往城市管理相关职能部门之间,部门内部“各自为战”、扯皮推诿的状况,局党委及支队班子在认真贯彻“一二三三”工作新思路的基础上,迅速在全局及全支队树立起“大城管”理念,积极推行“各人自扫门前雪,也管他人瓦上霜”的工作准则,在完成好职能任务的基础上,强化管理职能,做城市的不管部。

2、做梅州市民 “大保姆”的服务民生理念。强调城市管理执法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是“以人为本”,整洁城市是为了市民创造更美好的工作生活环境,营造更美好的城市形象,摆正城管与市民的关系,做市民的“大保姆”,因此突出以群体关心和希望解决的热点、难点等民生问题为“着力点”,寓服务于管理,寓教育于执法,堵疏结合,刚柔并济。 

3、“敢得罪人”、“公平公正得罪少数人是为了不得罪大多数人,最后不得罪人”的执法理念。城市执法管理就是为了维护法规的尊严,为了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因此就意味着必然要去得罪少数人,不得罪少数人必然会得罪大多数人。处理违法违章案件,做好群众过细思想工作,但又决不手软,保证目标任务坚决落实。倡导城市管理“文明、公平、严谨、安全”,不论单位还是个人,不论何种名目和关系,支队上下都坚持一律公平对待、认证管理、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一段时间以来,顶住了不少干扰,杜绝了不少诱惑,受了不少委屈,得罪了不少人。但只要得到“大多数人”认同,哪怕得罪了“少数人”,也毅然决然去做,最终能赢得上级领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理解和赞同

这些新理念更新了全体干部队员的思想观念,增强了从事城管工作的光荣感,提高了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为支队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每完成一项任务都能做到措施新、行动快、效果好。事实证明,一年来从未收到一宗有关对依法强制拆除近万平方米的违法违章建筑和搭建的投诉,只是接到了上百宗市民对违法建筑违章搭建的来信来访投诉。

(二)创新工作机制。

1、“三联”工作机制。市政公用局要求下属14个单位之间实行“部门联合、机制联动、行动联手”的“三联”工作机制,其次要求城管部门从机制上、行动上强化与当地党委政府、工商、公安等部门的沟通联络合作,从而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在174宗的违法违章案件的处理中,有30%是市政公用局内各部门通报,30%是接到群众的投诉,5%是接到基层组织的反映,35%是由城管队员自查发现。

2、绩效考核机制。支队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修改完善岗位量化考核制度、地段人员责任制度等,个人与中队、中队与大队、大队与支队、支队与局四级签订执法责任书,重新划分责任地段,把任务分解,责任到人,落实“六定”,做到工作有标准、好坏有尺度、考核有监督,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

3、培训学习机制。邀请法律专家以“为何提高执法水平,如何提高执法水平”为题作法律知识讲座,派人参加《城乡规划法》培训,组织业务骨干和队员到四川成都、江西宜春和深圳、珠海、东莞、肇庆、韶关等地开展学习考察,开拓视野,提高技能。

4、文明执法机制。去年8月,支队成立了法制科,迅速完成了市政公用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建设局等三个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委托书》的起草及相应120种执法文书的修订设计, 其系统性、规范性实现了1996年《行政处罚法》实施以来、也是支队自1987年3月成立21年来的重大突破。同时,重大案件都向法院进行法律咨询,然后在支队队务扩大会进行剖析,以案说法,大大提高了全体队员依法办事、依法执法的自觉性。

5、阳光政务机制。去年5、6月先后开通了市政公用局和市城管网站,设立有政务公开、组织结构、城管新闻、队务公开、法律法规、双创专题、城管论坛等栏目,搭建了为民服务的桥梁和窗口,拓宽市民行使城市管理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渠道,同时让支队能更快捷地收集社情民意。

6、群众举报机制。开通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接听受理投诉。面对城市建成区的不断扩大,为快速发现、制止、纠正各类违章违法建设行为,支队与市整治非法占地违法建筑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研究制订了《梅州城区非法占地和违法建筑投诉处理举报奖励办法》,创造全社会共同抵制违法建设的氛围,让群众参与城市管理,改变孤军奋战的局面,从而化被动为主动,有效地提高了违法建筑行为的发现率、处理率。

7、城市协管员机制。学习诸多城市经验,为弥补城管人员严重不足,在市委市政府支持下,专门聘请社会上符合要求、素质较好、责任心较强的25名青年担任城管协管员,为城区夜间巡查,防控“三抢”等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很大程度缓解了城管自身人力不足的问题。

二、明确新使命,干出新成效

随着东堤改造工程和江南东片人居环境改善工程项目工作的推进,局和支队肩负的任务陡然加重。在新任务面前,班子带领全体队员保持清醒认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科学安排,齐头并进,一手强化市容市貌管理,一手保证重点市政工程建设,同时兼顾其他面上规划管理监察,较好地完成了职能任务。

(一)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市委、市政府关于东堤改造工程和江南东片人居环境改善工程的部署出台后,支队分别制定《查处防控方案》,举全队之力全力以赴确保重点市政工程建设顺利推进:针对芹洋福长偏僻地带部分群众利用竹林、果园作掩护大肆抢建的情况,支队定期进行“拉网式”检查,大队、中队领导每周深入片区监督,严查深挖,确保不错、不放、不漏一宗违法建设,较好地遏制该区违法抢建的势头;针对江南东片工程,支队提前进入角色、提前制订防控措施、提前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组织各单位抽调人员和公开的招聘协管员全天候24小时监控,共查处“三抢”行为68宗。

(二)科学防控,务求实效。为加强防控,去年5、6月间即组织对城区范围历史遗留的无证建设房屋“半成品”进行摸底调查,逐村逐户对半成品房现状实施摄录和照像,“立此存照”,保全证据,并专门邀请了梅江区公证处进行公证,共完成了1864户的拍照取证工作。市政府发布《关于实施梅州城区江南东片人居环境规划改造工程的通告》后,支队再次组织专人对改造工程范围内的1200户建筑现状进行了录像取证。通过取证,既保全了证据,又向群众作无声的宣传,起到了较好的震慑作用。

(三)全力以赴,保持高压。不论是重点市政工程还是其他规划控制区域,城管支队上下都全力以赴,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在完成好其他各项职能任务的同时,坚决保证规划监察任务的落实,发现一宗、查处一宗,坚决把违章违法建设控制在萌芽状态,不负市委、市政府的重托。

三、几点思考

(一)城管队伍人员少、任务重、装备不足。 支队除规划监察的执法委托外,还担负市政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用事业以及建设局两项执法委托,总计约有50多项执法任务,而支队在编人员仅有160人。支队目前所使用执勤装备的7辆执勤皮卡中,接近报废期限的有3辆;两轮摩托共有75辆,接近报废期限的有25辆。此外下属2个大队至今仍租借其它单位办公场所办公,为应付日益繁重的执法监察工作,全体人员和装备长期处在超负荷、高压力的运作状态。

(二)利益驱动萌发不良苗头。少数群众以少量成本投入,换来高额投资回报的心理,甚至出现了以获取征地拆迁补偿款为目的的“公司化”抢建现象,所以一遇节假日或一有“传闻”,就容易形成抢建的“洼地”现象。

(三)层级、条块管理有待理顺。按市委、市政府关于“梅江区应对新的违法建设负责任”的要求(2006年3月14日市委书记刘日知在梅州城区调研城建等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时提出),发挥各级政府、村(居)委的引导、教育和辖区内查处违法建设的责任主体的作用。以后我们会在这方面进一步探索和加强与梅江区及镇(办)、村(居)委的协调沟通,争取他们的更大支持,取得更良好的城管效果。

 (四)宣传教育力度仍需加大,市民守法意识还有待提高。发挥各类媒体的力量使全社会动员起来,营造“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强大舆论氛围,强化维护城市总体规划和统筹城乡建设的意识,为实施市委市政府的“彰显后发优势,实现绿色崛起”,为打造宜居宜业的山水生态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20083月23日

梅州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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